很久沒有寫文章了!這篇養兒方知父母恩來自真實的案例,也給很多作為父母親的一個反思。
二十多年前,一位二十幾歲的女人因家境困苦,獨自到一間家俱店工作,希望工作之餘,能賺錢改善自己的生活,在工作場合裡,他和家俱店的老闆互動頻繁,有了愛苗,懷了孩子,她希望對方能給她保障的生活。但是家具店老闆已婚,不可能跟她在一起,於是給了她一筆錢,讓她養育小孩。
她自知家具店老闆不會離婚跟她在一起,於是她拿了那筆錢,開了服飾店,經過十年努力,當時正值台灣經濟蓬勃發展,讓她賺了不少錢。這當中她認識了客人的丈夫,客人的丈夫正值政黨的要位。她雖然生活無虞,但她仍想要擴張她的事業,希望透過對方的介紹,認識更多貴太太,來店裡消費。另一方面,她也希望感情有寄託,於是當起對方的小三。
因為工作忙碌,實在無暇照顧孩子,平時她把小孩托給媽媽照料,只要小孩要什麼都盡量滿足。小時候,這位小孩常看媽媽的情人進出家裡,雖然不喜歡但也無法阻止。晚上,媽媽太晚回家了,他跑去問阿嬤:「為什麼媽媽還不回家?」阿嬤回她媽媽為了工作再忙,瞬間,他也就不多說什麼。
漸漸小孩長大了,成為國中生,女人依然忙碌無法照料他,希望把他送入寄宿的軍校就讀,一來磨練小孩的心志,二來藉軍校管理幫她照料小孩。退役後,小孩想出國唸書,學得一技之長。而當時因為經濟泡沫化,她原本如日的服飾店,因擴張太快,跟銀行借貸太多,反而讓自己負債累累,賠了所有的積蓄和信用。看著孩子的要求,她仍咬緊牙關,跟所有人借錢,無非是希望孩子回國後能找到一份好工作。
十年過後,孩子已經回國且在大飯店工作,她也努力地從負債累累,慢慢還清所有債務,而且利用孩子的信用買了間房子。她一直默默打算為孩子找個好女孩,不斷地介紹她所認識貴太太的女兒,或透過情人引薦不錯的對象給孩子,但孩子一直不為所動
終於有一天,孩子告訴她,她想要結婚了。她得知孩子想要結婚的對象,氣得差點昏倒。因為孩子想要結婚的對象比他大,而且曾有過婚姻。她氣炸了,一直覺得這女孩配不上她的孩子,而且對她的事業完全沒有任何幫助。她和孩子一直針對結婚的事情爭執不下,有一天,她氣得對孩子說:「你怎麼可以如此對我,我養了你二十多年,把賺的錢和青春花在你身上,還為你買了間房子,你怎麼可以跟一位我不喜歡的女孩結婚,奪走我的一切。」
孩子看著她,告訴她:「你說你養育我二十多年,可是從沒好好照顧我,了解我要的是什麼?當你和情人在外出雙入對時,你知道我在做什麼嗎?我的朋友都知道我的媽媽是人家的情婦,讓我一輩子抬不起頭來。雖然你養我,卻也讓我從小被人指指點點,完全沒有尊嚴。…我長大了,有我自己的人生,我要選擇喜歡的人跟她一起生活。」
語畢,孩子走出家門,留下獨自傷心的她。